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,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,根据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,农业农村部历年都会组织对全国兽药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。所以作为生产单位、经营单位和养殖企业用药单位来说,都是重大的监管事件。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通报2021年第三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为例,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不合格48批次,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、鉴别、检查项、含量测定等项目。另外,3批不符合兽药追溯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中,有1批兽药产品为二维码无法识读兽药产品,有2批为查询不到追溯信息兽药产品。
【抽样场所】生产环节、经营环节、使用环节。
【检测范围】兽用生物制品;非生物制品类兽药(兽药类别:化学药品、兽用抗生素、原料药、中兽药、其他兽药。3. 用药类别:畜禽用兽药、水产用兽药、蚕用兽药、蜂用兽药等)。
【检测项目】对兽药国家标准规定了鉴别、细菌内毒素和含量测定项的产品检测相关项目;重点关注有关物质、组分、含量均匀度、注射剂的可见异物、片剂的溶出度等项目。非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的检验,应先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9号《兽药中非法添加药物快速筛查法(液相色谱—二级管阵列法)》进行筛查,也可采用自建方法进行高通量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筛查,确定有非法添加成分后,按农业部公告第2395号、第2398号、第2448号、第2494号、第2451号、第2571号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9号、第199号、第289号、第361号等发布的补充检查方法进行测定。
【历年常见问题】一是含量不合格。化药类、抗生素类产品以及中药注射液不合格原因多为含量偏低,存在企业不按生产工艺生产、对质量控制不严或为降低成本不按处方投料。二是可见异物检查结果不合格。存在企业未严格按照兽药GMP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。三是鉴别不合格。主要以中药类产品为主。四是非法添加现象依然存在。常见检出违法添加其他药物成分。
√ 资质全面经验丰富,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所具备相应资质(CNAS/CMA/CATL资质);
√ 研发团队与时俱进,具有独立方法开发能力和团队;
√ 完备数据库支持,建立各类标准大数据库,积累大量检测数据;
√ 兽药指标检测能力覆盖15类100+种禁限用兽药监控范围。